影响水生植物去除率的因素有光照、水温、溶解氧、pH、营养盐和风浪等因素有关,不同生活型的水生植物对这些因素的敏感性不同。所有水生植物都有其适合生长的季节和适宜的温度,水体的透明度则成为沉水植物的限定因子。
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,在水体的一定深度存在光补偿点和补偿深度,只有在光补偿深度以上,沉水植物才能进行正常的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,植物才能生长。植物的生长和繁殖离不开营养物质,水体中的相当部分的营养物,被植物转化或保存在植物体内。
水环境与陆地环境迥然不同。水环境具有流动性、温度变化平缓、光照强度弱、含氧量少等特点。水生植物在长期演化过程中,形成了许多与水环境相适应的形态结构,因而能够繁衍自己,并在整个植物类群中占据着一定的位置。
对于不同生活型的水生植物,普遍认为漂浮植物吸收能力强于挺水植物,沉水植物较差。与木本植物相比草本植物对污水中的污染物,则具有较高的去除率。定期和持续地从湿地系统中收获成熟的植物,并能妥善处理收获的植物,是保证污水中的养分,被有效去除和防止对水体造成二次污染的途径。
水生植物的叶片通常较薄,有的叶片细裂如丝或是呈线状;有的呈带状;有的叶子宽大呈透明状,叶绿体不仅分布在叶肉细胞中,还分布在表皮的细胞内,并且叶绿体能够随着原生质的流动而向迎光面,这样就可以有效地利用水中的微弱光照进行光合作用。 水环境中的含氧量不足空气中的1/20,为了适应缺氧环境,水生植物都具有发达的通气系统。
植物的对污水的净化作用是植物吸收和微生物综合作用的结果,植物的存在有利于硝化、反硝化细菌的生存。植物在水污染控制中的作用,已在很多水体恢复试验中得到验证,但水生植物在其中的作用,国内外目前还存在一些的争议。
大多数的室内和现场试验都表明,水生植物的作用是有效的。水生植物能否发挥其净化及应用潜力,关键在于植物种类的选择和植物群落的搭配,特别是通过试验选择耐污性强、净化效果好、适宜其生存环境的物种,是一项优先考虑的工作。
多个物种的合理搭配,无疑会增强系统的对水体的净化效果。而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进行植物筛选和系统观测研究,则是选择物种,发挥植物潜能的有效途径。利用水生植物对污水的净化作用对污染水体的修复过程,很少有废物和排放物产生,无疑为我国日益恶化的水环境修复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途径,具有广阔的市场和应用前景。